10月11日上午,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学明带队到州文化和旅游局,开展《州旅游条例》修订工作立法调研,并召开座谈会。
会上,调研组听取了州文化和旅游局负责人有关立法背景、立法思路、前期工作开展情况介绍,随后,与会人员围绕立法指导思想、立法原则和重点内容等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讨论。陈学明认真听取了大家的发言,对州文化和旅游局牵头以来所做的大量工作、起草专班付出的艰辛努力给予了充分肯定。
陈学明强调,此次州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专程到州文化和旅游局开展调研,做到提前介入,深入了解情况,体现了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对立法工作质量的高度重视。他要求,立法工作必须认真贯彻落实栗战书委员长今年9月在天津出席省级人大立法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在提高立法效率的同时更要注重提高立法质量,确保“立一件成一件”。
陈学明指出,《州旅游条例》修订应突出管理体制、资源统筹、旅游安全、综合监管、支持和规范旅游产业新业态发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六方面,解决目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旅游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助推我州生态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陈学明还就立法论证报告的篇章结构提出指导性意见,并对《州旅游条例》修订各环节工作的时间节点提出明确要求。
州人大教科文卫委、法制委及州文化和旅游局负责人和立法工作专班人员参与调研。
来源:恩施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李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