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男子胡某花钱请张某试探未婚妻朱某是否忠诚,结果却“引狼入室”,被其索要巨额钱财。6月3日从咸丰法院获悉,张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千元。
2018年1月8日,胡某经与张某商议,请其以转发微信红包的方式,试探未婚妻朱某的忠诚度。11日,张某称给朱某转了520元的微信红包,朱某已收取。胡某随即给张某转账800元作为报酬。
当天,胡某从朱某处得知,其并未收到微信红包。于是,他找张某理论,二人发生言语冲突。
两天后,张某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布其与胡某、朱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以及胡某与其前妻和孩子的照片,并配上侮辱性文字。
胡某担心张某发布的信息损害其前妻的名誉,要求张某删除朋友圈。张某便要求胡某向其微信转账5万元。
随后,胡某分三次向张某微信转账1万元,张某删掉了朋友圈,并要求胡某在当晚6点前转账剩余的4万元。胡某遂向派出所报案。
案发后,张某的亲属向胡某退赔1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方法,索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故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湖北日报 记者 杨康 通讯员 蔡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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