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咸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该县公路管理部门,在辖区232省道开展货车超载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一起大货车严重超载的违法行为。
当日22时许,一辆疑似超载的货运车辆出现在民警视线中,执勤民警立即示意驾驶员进站接受检查。经查,该货车核载31吨,过磅称重实际载货重达76.9吨,超载45.9吨,超限率148%。
驾驶员莫某某自述,超载运输主要是想多挣点钱,尽量减少往来次数和运输成本,不料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驾驶员莫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进行了罚款1000元、记6分的处罚。
当日,联合检查组共查获超载货车6辆,民警依法对相关违法驾驶员进行了处罚。共罚款4200元,记39分,卸货195.2吨。
交警部门提醒:货车超限超载危害巨大,严重损坏道路、桥梁,更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来源:恩施晚报 全媒体记者胡俊杰 通讯员孙辉 罗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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