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杨长勇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2019-05-10 16:21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州人民政府决定:

杨长勇同志任州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试用期一年;

聘任孙鑫同志为省民族歌舞团副团长(聘期四年,聘期内享受副县级干部待遇),试用期一年;

聘任刘佳同志为省民族歌舞团副团长(聘期四年,聘期内享受副县级干部待遇),试用期一年;

邓坤同志任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文虎同志任州道路运输管理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东同志任州公路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侯晓荟同志任州地方金融工作局副局长;

邓正旭同志任州地方金融工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谭志金同志任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游良楚同志任州大数据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军同志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何泽卫同志任湖北星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恩施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9年5月6日

来源:恩施自治州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朱晓涵

主编:孙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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