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公布,恩施州一案例入选

2019-05-09 11:47  

云上恩施报道(宣恩通联 唐今朝 通讯员 张维)5月6日,湖北省检察院发布“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恩施州检察机关办理的“宣恩县龙洞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入选。

宣恩县龙洞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宣恩县龙洞水库自1993年建成后一直是宣恩县县城的实际饮用水源地。自2007年以来,宣恩县珠山镇双龙湖村部分村民在宣恩县龙洞库区营运客渡船从事旅游活动。

2011年12月,根据《湖北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划分方案》,宣恩县龙洞库区划分为饮用水水源地。此后,部分村民仍然继续在该饮用水水源地的一级保护区内营运客渡船从事旅游活动,且上述船舶系柴油机动船,运行程中产生油污,污染了饮用水水源,给县城居民饮用水带来安全隐患。

【调查和督促履职】宣恩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龙洞库区一级饮用水水源地有未持有合格检验证书的柴油机动船从事旅游活动,存在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

宣恩县检察院调查后分别向宣恩县环保局、县地方海事处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县环境保护局对在龙洞库区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柴油机动船从事旅游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建议县地方海事处对在宣恩县龙洞库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未持有合格的检验证书擅自航行的船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促成行政机关形成执法合力,共同解决多年来龙洞库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存在的水污染问题。

收到检察建议后,两部门积极沟通、协调配合,联合执法,动员船主将船只拖离上岸拆解。政府对船主按照船只的评估价予以补偿并给予奖励。至此,饮用水水源污染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责任编辑:朱晓涵

主编:孙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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