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纪委强化发改、财政、审计等15个部门落实有关作风建设公共监管的主体责任,建立起作风建设综合监督机制,突出职能部门作风建设监督责任,压实纪委“再监督”责任,变作风建设纪委一家独抓为综合施治,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据统计,去年该县作风建设公共监管部门向县纪委共移交违纪违规线索65件,其中约谈21人,诫勉谈话23人,处分31人,立案1人,免职11人。
今年,该县纪委要求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县“六城”同创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安、人社、教育、卫计等单位负责全县各类作风建设方面的公共监管,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并将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移交县纪委,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将按规定受理问题线索、启动问责调查、分级分类作出处理决定。
同时,各乡镇党委负责辖区内作风建设监管工作的安排部署、统筹协调,对违纪违规线索及时移交乡镇纪委按程序分类核查处理,乡镇纪委要按照党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执纪问责。其他县直部门负责对本行业和本领域违反作风建设突出问题的整治,处置违纪违规问题,并及时向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