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恩施报道 (通讯员 赵泽天)4月16日,鄂西路政支队第十大队路政执法人员专项巡查至S89宣咸高速公路K11+720m涵洞处发现有一辆废旧的机动三轮车停放在通道内,阻碍涵洞正常通行,属于私自利用高速公路桥涵空间堆放物品的违法行为。
经过初步走访邻近居民,找到了三轮车主的父亲覃爹爹。他误认为涵洞空间是个遮风避雨停车的好地方,没想到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高速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路政执法人员向覃爹爹宣讲了相关法律法规,口头责令整改,并要求当事人自行搬离,消除违法行为。同时,考虑到其儿子外地打工,家里无年轻劳动力,路政人员携手帮助覃爹爹把车推到院子里。路政人员郑重地将“6·29广深高速溶剂油泄露事故”前因后果讲给覃爹爹,再一次申明了桥下违法占用的严重危害后果。
经历这事,让覃爹爹明白了高速公路桥涵空间是禁止堆放杂物的,尤其是易燃易爆物品,一旦发生火灾对桥梁、涵洞将造成巨大危害。经大火灼烧的混凝土容易疏松、剥落,钢筋也会与混凝土剥离,使得桥涵强度受损,严重影响其承载能力和使用寿命,很有可能导致桥梁塌坍,严重威胁过往人员行车安全。
在此,路政部门提醒高速公路沿线居民,依据《公路法》第四十六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湖北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高速公路桥涵空间严禁堆放物品。呼吁大家共同参与到保护高速公路基础设施安全行为当中。
来源:鄂西支队第十大队
责任编辑:谭晓慧
主编:孙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