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恩施报道(咸丰通联 李维君 )“驻村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包村总负责人,领导驻村工作队工作,对驻村工作负总责。”“驻村工作队员必须吃住在村,月驻村不少于20天。”“结对帮扶干部每月走访帮扶对象不少于1次。”
4月10日,咸丰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印发《驻村工作队员和结对帮扶干部管理办法》,对驻村工作队的选派和任职程序,驻村工作队员和结对帮扶干部的职责和任务、管理和考核以及考核成果的运用进行细化和量化。
管理办法规定,驻村工作队要全面落实“十个不漏项”,做到精准识别不漏一人、产业就业不漏一户、住房安全不漏一宅、基础短板不漏一处、惠民政策不漏一项、准确退出不漏一家、扶志扶智不漏一员、环境整治不漏一院、问题整改不漏一件、党建法治不漏一村,确保实现“六个清零、六个全覆盖”目标。结对帮扶干部主要负责宣传扶贫政策,帮助发展产业、引导就业,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切实提升群众认可度。
咸丰县把驻村工作和干部结对帮扶工作考核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综合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作为乡镇(区)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驻村工作队考核不合格的,派出单位年终不得被评定为优胜单位。驻村工作队员和结对帮扶干部的日常考核结果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事业单位人员职称推荐参评以及岗位等级晋升、评先表模否决项。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积极作为,取得突出成绩的驻村帮扶单位和个人,由县委、县政府给予记功奖励并优先评为劳动模范。获奖单位在当年全县综合目标责任考评中予以加分,获奖个人当年年度考核优先定为“优秀”等次,并予以奖励,同时作为优先提拔使用或职称推荐参评及岗位等级晋升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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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孙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