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恩施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徐志刚带领纪委、督察负责人来到红庙派出所,在全所民警、辅警的见证下,为民警李翔发放了《维权正名通知书》,鼓励民警依法、大胆、公正执法。这也是恩施州公安机关发放的首份《维权正名通知书》。
2018年12月,随州市某公司法人代表胡某(男,随州人)向恩施州公安局举报:恩施市公安局红庙派出所民警李翔滥用职权干预经济案件,包庇恶意诈骗的当事人。
接到胡某反映的情况后,恩施州公安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要求迅速开展核查工作,若胡某反映情况属实,要依纪依规处理民警;若胡某反映不属实,要依法维护民警执法权威。
恩施市公安局纪委、督察等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了核查。
2018年4月28日,胡某、郑某在恩施市施州大道遇见周某及其律师袁某,因纠纷双方发生争执后,胡某、郑某对周某、袁某进行殴打,致周某、袁某不同程度受伤。闻之周某报警,胡某、郑某驾车离开现场。2018年5月29日,郑某归案,恩施市公安局依法给予郑某行政处罚。
郑某不服恩施市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向恩施州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恩施州公安局决定维持恩施市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郑某又向恩施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恩施市公安局撤销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2018年12月20日,恩施市人民法院判决,驳回郑某的诉讼请求。
同时,调查组经过核查,未发现民警李翔与案件当事人周某、袁某等人有任何利益关系。
综上,胡某举报民警李翔滥用职权干预经济案件,包庇当事人周某的问题不属实。
3月25日上午,恩施市公安局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委员根据《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湖北省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澄清正名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为民警李翔开具了《维权正名通知书》,以维护民警的执法权威。
来源:平安恩施
责编:文梦
主编:孙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