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公安发放首份《维权正名通知书》维护民警执法权威

2019-03-27 10:20  

遭遇不实举报 不让民警受委屈

恩施州公安发放首份《维权正名通知书》

3月25日,恩施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徐志刚带领该局纪委、督查负责人来到红庙派出所,在全所民警、辅警的见证下,为民警李翔发放了《维权正名通知书》,鼓励民警依法、大胆、公正执法。这是我州公安机关发放的首份《维权正名通知书》。

2018年12月,随州市某公司法人代表胡某(男,随州人)向恩施州公安局举报:恩施市公安局红庙派出所民警李翔滥用职权干预经济案件,包庇恶意诈骗的当事人。

接到胡某反映的情况后,州公安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要求迅速开展核查工作,若胡某反映情况属实,要依纪依规处理民警;若胡某反映不属实,要依法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恩施市公安局纪委、督查等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了核查。

2018年4月28日,胡某、郑某在恩施市施州大道遇见周某及其律师袁某,因纠纷双方发生争执后,胡某、郑某对周某、袁某进行殴打,致周某、袁某不同程度受伤。听闻周某报警,胡某、郑某驾车离开现场。

2018年5月29日,郑某归案,恩施市公安局依法给予郑某行政处罚。郑某不服恩施市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向州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恩施州公安局决定维持恩施市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郑某又向恩施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恩施市公安局撤销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2018年12月20日,恩施市人民法院判决,驳回郑某的诉讼请求。同时,调查组经过核查,未发现民警李翔与案件当事人周某、袁某等人有任何利益关系。

综上,胡某举报民警李翔滥用职权干预经济案件,包庇当事人周某的问题不属实。

3月25日上午,恩施市公安局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委员会根据《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和《湖北省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澄清正名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为民警李翔开具了《维权正名通知书》,以澄清事实、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维护民警的执法权威。(全媒体记者胡俊杰 特约记者胡良志)

来源:恩施晚报

责任编辑:董晶菁

主编:孙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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