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鹤峰县纪委监委收到省纪委交办的问题线索,反映该县五里乡福利院存在“巧立名目套资金”的问题。委领导十分重视,交由我所在的第一审查调查室调查核实,由我主办。
思考
“是不是真的套取?为什么套取?怎么套取?”受命后,我们部室立即碰头研判,这些问题也在我脑海中开始打转。
调查
准备好相关手续,到县民政局调阅相关资料后,我和同事小朱就直奔五里乡政府。
在五里乡政府财务室拿到了福利院专账和福利院的流水账之后,我们又走访了部分福利院院民和周边村民,基本核实了2014年该乡福利院进行过维修厨房、门窗、猪圈等基础设施建设。
但从财务手续上看,福利院未通过正当途径申报资金,所以财务专户上就结余了20多万元资金。
“天上不可能掉馅饼,这钱是不是就是套取得来的?”有了进展后,我们继续翻看资料。
经过详细比对,在救灾资金的领取花名册中,我们看到了集中供养人员的名字,福利院周边少数村民也名列其中。
他们是将福利院部分集中供养人员和少许周边熟悉的农户虚报为春荒、冬令、房屋倒塌等受灾人员,并通过他们的名义套取救灾资金。
“就算群众的救灾资金到了账,也是直达个人账户,福利院的人员怎么能插一手?”核查又遇疑云,是时候与福利院的相关负责人“正面交锋”了。
谈话
准备好谈话方案后,我们开始了和福利院院长龚某,以及副院长、民政办主任等人的逐一谈话。
原来,院民们的一本通都由副院长保管,经院长安排,救灾资金到账后,副院长就取出钱存入福利院专户中,救灾资金就“名正言顺”地成了公用经费。
不仅利用院民的名义“暗箱操作”,部分周边农户也成了“过渡”。院长、副院长事先跟他们沟通,借用他们的一本通,救灾资金到账后,又如出一辙地到了福利院的专户。
“福利院院民能不能作为受灾人员?”在进一步谈话中,我们开门见山讲问题。
“院民都是集中供养人员,不能作为受灾人员。”
“那民政办的审核是形同虚设?”我们接连追问。
“这,这……名单都是提前和乡民政办主任沟通好后上报的。”眼看已被抓住要害,纸包不住火了,违纪事实被全盘托出。
“只要是公家用了的,虚报也不要紧吧,我们的本意是想把工作做得更好。”面对违纪事实,他们还心存侥幸。
“有困难,要按正常途径解决,并不是钱不到自己腰包就不违纪违法。”
“民政救灾资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你们多用一份,困难群众就少了一份生活的支撑。”
……
一阵沉默后,我们继续耐心地开导,终于,该福利院的相关负责人认识到了自己的违纪事实。
“是我思想上放松了,现在后悔莫及,希望组织能够宽大处理,今后一定引以为戒……”龚某抬起头,眼里泛着泪光地表示,自己认识到了错误的严重性。
结果
后来,我们经过全面整理相关资料和证据,锁定了该福利院院长、副院长及民政办主任3人套取救灾资金的违纪事实,他们都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
感悟
搞好福利院的建设本意虽是为公,但是动了惠民资金的“奶酪”就构成了铁打的违纪事实。从这个案件的受理到拨开云雾查清楚,再到一步步做通被处分人员的思想工作,都是抽丝剥茧的功夫,审查调查工作也需铁血加柔情,才能真正“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鹤峰县纪委监委第一审查调查室 易文清)
来源:鹤峰县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董晶菁
主编:孙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