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高峰期是我们巡逻的重要时段,通过实时巡查、路面管控,最大限度保障道路通畅。”3月12日中午,咸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向黎正和队员们加岗加勤在县城重要路段开展巡逻疏导。
干劲十足、忙前忙后,谁也看不出向黎是一名受过处分的党员干部。
“受处分后组织不但没有抛弃我,还在我人生低谷期多次找我谈心谈话,给予激励与关怀……”今年35岁的向黎,曾任咸丰县公安局清坪镇派出所副所长,2015年因玩忽职守等问题,被咸丰县监察局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调离了并肩战斗的同事,离开了原来的工作岗位,思想包袱非常沉重。”受处分后向黎被免职,调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成为一名普通民警,这个打击曾让他极其失落,也低迷过好一阵。
“背包袱,没自信,怕担责任。”在谈到干部使用管理时,咸丰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直言,部分干部受处分后,畏首畏尾,失去了干事创业的激情。
如何提振受处分干部信心,激发他们重燃干事创业的激情?近年来,咸丰县认真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细化容错纠错机制,着力解决干部“一只手持剑、另一只手拿盾”的现象,相继出台了《受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非领导职务干部和享受职级待遇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办法》等六项制度,对干部严管厚爱,旗帜鲜明地为干部撑腰鼓劲,让他们在规矩之内放开手脚、一展抱负。
“对受处分干部不随意‘‘戴帽子’,通过经常性教育回访,帮助他们卸下包袱,重振精神,轻装上阵……”该县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人谢红表示。
该县纪委监委在会同组织部门、人社部门及受处分人所在单位认真做好执纪问责“后半篇文章”,防止处分执行“打折扣”“打白条”等问题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受处分干部跟踪教育回访,全面了解受处分对象的思想状况和精神状态,并通过思想上引导、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政策上容错,及时教育帮助他们正确对待处分,重振旗鼓再出发,避免“一处了之”等问题。
“犯错不可怕,关键是要知错就改,很感激组织对我的再次信任和培养,我将踏踏实实干好工作,不辜负组织的信任。”憋着一股子赶劲的向黎,在多次的教育回访中逐步消除了思想顾虑,信心满满地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负重”前行,干劲比以前更足了。2018年,因工作业绩突出,向黎被任命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并圆满完成重大保卫任务,获得了州公安局嘉奖,被评为年度优秀公务员。
和向黎一样,目前,该县有348名受处分干部奋战在脱贫攻坚、新城建设等重大任务项目前线,21名受处分的干部因工作表现好被县委重新提拔任用。
来源:湖北日报 通讯员宋海燕、向炎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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