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次:建始这条河将被立法保护!

2019-03-01 16:21  

 八百里清江

最美在景阳

 湖北省首次立法

保护清江流域水环境

  ......

    2月27日至28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胡志强,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付正中、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郭新明一行深入建始红岩寺镇、景阳镇,实地调研清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情况,并召开《湖北省清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座谈会。

(记者侯康摄)

    清江,长江一级支流,古称夷水,因"水色清明十丈,人见其清澄",故名清江。清江发源于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之齐岳山,流经利川、恩施、宣恩、建始、巴东、长阳、宜都等七个县市,在宜都陆城汇入长江。

接下来,敲重点啦

   清江,是长江在湖北省境内仅次于汉水的第二大支流。保护好清江,就是保护好长江。清江流域是长江中下游重要的生态屏障,立法保护清江流域水环境,对全面推进长江大保护战略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2018年11月中旬,《湖北省清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立法保护清江,驶入快车道!!

制定清江流域保护条例的必要性

01

制定《清江条例》草案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长江经济带发展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2018年4月在视察湖北时要求,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高质量发展实现高水平保护、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制定《清江条例》是实现高水平保护清江、保护长江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

02

制定《清江条例》草案是保护好清江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迫切需要

    清江全长423公里,流域面积达1.7万平方公里。清江流域水资源、森林资源和矿产资源丰富,分布有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与清江流域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制定《清江条例》,依法保护好清江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迫切需要。

03

制定《清江条例》草案是依法解决清江环境问题的现实需求

    随着清江流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清江保护与开发矛盾越来越大,管理体制不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部分支流水质下降、防洪能力不足、库区地质灾害频发、航运管理亟待加强等问题凸显。制定《清江条例》将为依法解决清江环境问题提供重要的法律支撑。

《清江条例》草案的主要内容

  《清江条例》草案共分为总则、管理体制、标准与规划、保护与防治、法律责任、附则等六章,具体条文共三十八条。

第一章,总则。主要包括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政府职责和部门职责等内容。

第二章,管理体制。主要是从国家、省级推行的有关制度等方面予以提出有关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等方面的要求,对约谈制度、挂牌督办等规定进行了细化明确。

第三章,标准与规划。主要是对制定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等方面提出要求。

第四章,保护与防治。主要是从城乡污水污染防治、农业生产废弃物污染防治、规模以下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及其他污染防治等方面提出相关制度设计及管控措施要求。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来源:综合湖北日报、楚天都市报等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mZ9YeNyeLPtHE7rxkrdpdA

责任编辑:郜月飞

主编:孙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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