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恩施报道 (鹤峰台记者 伍洋)2月25日,在鹤峰县第十五届纪委四次全会的会场上,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通报了一起打击诬告陷害党员干部的典型案例,与会的100余名单位“一把手”及9个乡镇分会场共1000余名基层干部激动不已,纷纷感叹点赞。同时,也为党员干部们上了一堂生动的纪法课。
刘某不仅诬告还有其他违法行为,现在我们主要说说他诬告的事情……
鹤峰县铁炉白族乡马家村刘某,向当地党委政府无故提出享受超标准易迁安置房的要求,因此事及其他不合理诉求没有得到满足,开始不断上访。
当信访途径难以达到个人目的时,刘某又仅凭道听途说或主观臆断,杜撰举报材料不断地向纪检监察机关投递。他自己不识字,便送烟送钱,请人代写材料。
鹤峰县纪委监委在收到其举报材料后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班进行核查。经查,其反映的铁炉白族乡党委书记谷成辉、原副书记刘丽丽的问题线索与实际不符,予以查否。
但其又将已经查否的问题线索不断地向上级机关投递。据统计,在2017年9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其先后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递交检举材料5份,其中3次以谷成辉、刘丽丽为举报对象。
经调查后,其本人向调查组亲口说明“刘丽丽不是我告的,是他人要我添加的名字,而举报谷成辉则因为他是乡里的主要领导,我把他写进去就可以引起上级的重视。”刘某的这种行为属于典型的诬告陷害行为。同时,举报者刘某还有其他违法行为。 2019年2月,刘某因诬告和其他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县纪委监委给予被诬告者以通报的形式澄清正名。
鹤峰县纪委监委将牢固树立“严惩腐败是政绩,还清白者以清白也是政绩”的观念,加大对诬告陷害、打击报复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及时公开澄清正名等方式,支持、保护、鼓励担当者。
同时用好纪律和法律两种武器,协调公安部门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让诬告者自污、陷害者自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