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三路段将新增电子警察 3月6日起正式启用

2019-02-27 10:29   云上恩施  

关于鹤峰县容美镇一中路、龙泉路等路段

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通告

为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有效遏制驾驶机动车逆行、随意停放等不文明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鹤峰县容美城区新增电子警察设备启用时间和抓拍区域公布如下:

一、启用时间:2019年3月6日0时正式启用

二、抓拍区域:

(一)一中路(职校老校门至一中校门)。

(二)龙泉路华龙半岛路段。

(三)溇水大道鸡公洞大桥。

三、相关处罚规定: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违反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不得停车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9条第1项之规定,罚款100元,记3分;

机动车驾驶员未按照道路指示标志行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0条第4项之规定,罚款200元,记3分;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0条第3项之规定,罚款200元,记6分。

望广大驾驶员朋友在驾驶车辆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实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行驶。(鹤峰台记者 申玉洁 )

来源:云上恩施

责任编辑:朱晓涵

主编:孙跃

相关阅读

0 条评论
来说两句吧。。。
最新
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