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全省先进法院和全省优秀法官评选活动的通知》(鄂人社奖〔2018〕29号)精神,经各地各单位逐级审核推荐,全省先进法院和全省优秀法官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将武汉汉阳区人民法院等10个法院、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前川人民法庭等15个法庭、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等15个法院内设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郝虹等10名同志作为全省先进法院和全省优秀法官拟表彰对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9年2月19日至26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18年2月26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余乐 熊凡凡
联系电话:027-87220641、87235687
电子邮件:hujiaopeichu201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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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 430077
全省先进法院和全省优秀法官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2月19日
全省先进法院和全省优秀法官拟表彰对象名单
一、全省先进法院(10个)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
老河口市人民法院
江陵县人民法院
远安县人民法院
郧西县人民法院
沙洋县人民法院
麻城市人民法院
赤壁市人民法院
宣恩县人民法院
二、全省先进法院(法庭)(15个)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前川人民法庭
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西塞人民法庭
保康县人民法院马桥人民法庭
松滋市人民法院洈水人民法庭
宜都市人民法院枝城人民法庭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花果人民法庭
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肖港人民法庭
钟祥市人民法院丰乐人民法庭
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汀祖人民法庭
武穴市人民法院梅川人民法庭
通山县人民法院燕夏人民法庭
咸丰县人民法院坪坝营人民法庭
随县人民法院洪山人民法庭
潜江市人民法院广华寺人民法庭
武汉海事法院南通法庭
三、全省先进法院(内设单位)(15个)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
房县人民法院告诉立案庭
大悟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
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诉调速裁中心
鹤峰县人民法院司法行政科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
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武汉海事法院政治部
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法警支队
四、全省优秀法官(10名)
郝 虹(女)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
黄 镔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胜阳港人民法庭庭长
周 丹(女)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耿明军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白浪人民法庭庭长
王 力 汉川市人民法院城北人民法庭庭长
鲁儒华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柯 君(女)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汪 波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张 勇 恩施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
董军涛(女)天门市人民法院卢市人民法庭庭长
来源:湖北省人社厅
链接:http://www.hb.hrss.gov.cn/html/tzgg/20190219/30751.html?from=groupmessage
责任编辑:郜月飞
主编:孙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