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一步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和适用性, 2月20日至22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学明带领州人大农村委员会、法制委员会、环资委员会部分同志和相关州直部门负责人、条例起草小组成员前往建始县、咸丰县开展立法调研,并就《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进一步征求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一行先后前往建始县渡浪沟水库、闸木水水库,咸丰县龙王庙水库等地,就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现状、困难及保护区交通穿越等突出问题进行实地调研,并在两县分别召开座谈会征求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陈学明指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立法要坚持党的领导,将"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贯穿于立法全过程,体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
陈学明强调,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立法要善于运用系统思维、辩证思维理念,处理好保护与发展之间的关系;要坚持问题导向,确立有限目标,突出条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结合我州实际,注重提炼与优化本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地方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