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恩施报道(鹤峰通联记者 王岚) 2月26日,记者了解到,近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了湖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湖北省三八红旗手、湖北省三八红旗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湖北80名个人和50个单位将获以上荣誉。
经各地推荐及专家评审、网络投票、湖北省“三八红旗”系列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其中恩施州共有3个单位作为“湖北省三八红旗集体”拟表彰对象。分别是恩施州中心血站、恩施市实验小学和鹤峰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
据了解,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9年2月22日至2月28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19年2月28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责任编辑:郜月飞
主编:孙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