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司机酒后高速酣睡 一时糊涂追悔莫及

2019-02-25 15:34  

云上恩施报道(融媒体记者 张煌 谭艳丽 通讯员 喻欣 宋滉 报道)2019年2月23日下午,湖北咸丰籍一宋姓男子不仅在喝酒以后糊里糊涂驾车驶上了高速公路,还在高速公路的应急车道内酣睡了起来,好在巡逻的民警及时发现并将他带离了高速公路,才避免了更严重事故的发生。

在多次敲窗无果以后,高速民警打开了这辆白色越野车的车门,车门一打开扑面而来的就是一股浓烈的酒气,民警发现驾驶员趴在方向盘上正在酣睡,把驾驶员叫醒以后发现他面色通红,当时民警就判断该名驾驶员肯定涉嫌酒后驾车。高速民警迅速将驾驶员宋某带离高速公路进行调查,后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监测,结果为每一百升血液中乙醇含量达到167毫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每一百升血液中的乙醇含量超过80毫克就已经构成了危险驾驶罪。

据宋某介绍,他当天中午是去特意从咸丰赶到恩施去恭贺朋友谢某的乔迁之喜,虽然谢某因病没能参与酒席,但谢某的亲戚还是陪着宋某一起喝了点酒,散席之后宋某便独自开车离开了。

2月24日上午,恩来大队将当天和宋某一同饮酒的多人传唤过来展开调查,并对他们仔细讲解了其中的利害关系,而宋某则因危险驾驶罪被给予了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能参加考试的行政处罚,等调查结束以后继续追究其刑事责任。宋某在得知自己面临的不仅是简单的行政处罚,而是涉嫌触犯刑法后,悔恨不已,没想到自己一时的糊涂,带来了如此严重的后果。

在此,我们也提醒广大的驾驶员朋友,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基本驾驶原则。另外,一旦发现有人喝酒后要驾驶机动车,一定要进行劝阻义务,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没有尽到劝阻义务,一旦喝酒后开车的驾驶员出现重特大交通事故,参与喝酒的所有人员,全部要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董晶菁

主编:孙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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