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县一名男子辱骂辅警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2019-02-22 09:30  

云上恩施报道(宣恩通联记者 唐今朝 通讯员 温锋)   2月20日,恩施州宣恩县一名男子因辱骂正在执勤的辅警,被宣恩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5日。

当日8时许,邓某(女)驾驶的机动车在珠山镇兴隆大道贡水桥十字路口处与其它车辆发生刮擦事故,正在此处执勤的辅警张恩上前处置时,邓某同车人员刘某华(邓某丈夫)认为事故处理结果未达其要求,多次出口辱骂辅警张恩。

张恩在整个过程中,一直控制自己的情绪,一边解释处置依据,要求刘某华要文明用语,配合交警处置;一边对事故车辆进行拍照固定现场。同时向宣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珠山中队负责人报告现场情况,并请求帮助。

珠山交警中队民警到达现场后,将刘某华口头传唤至当地派出所接受调查。最终,刘某华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责任编辑:郜月飞

主编:孙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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