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妈妈,我对不起您!我没有尽到孝啊。”2月7日,在重庆市黔江区邻鄂镇一村民家中,安某手捧3根香,跪在母亲灵堂前失声痛哭,在场的人无不为之动容。
陪安某回家的,还有咸丰县看守所民警和咸丰县人民法院法警。
原来,2018年9月3日,46岁的安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未遂)被羁押在咸丰县看守所,一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目前正处于二审期内。
2月5日,安某的母亲因病不幸离世。因一时冲动而走上犯罪道路的安某为无法给母亲尽孝懊悔不已。
咸丰县看守所得知消息,专门安排民警与安某谈心,疏导情绪。安某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悔罪态度好,为圆安某心愿,看守所民警积极与法院协调,一道办理好安某临时出所手续,并积极与重庆黔江警方取得联系。
2月7日上午,一切准就绪后,咸丰县看守所管教民警与法院干警一道,驱车近两个小时,跨省送安某赶回重庆市黔江区邻鄂镇家中,参加母亲葬礼。一回到家中,安某抑制不住心中的悲痛,“扑通”一声跪倒在母亲的灵堂前,失声痛哭,也为自己犯下的罪行后悔不已。
“警察执法这么人性化,你一定要对得住他们,好好听话,认真改造。”站在一旁的家属纷纷劝慰其悔罪伏法,服从管教,力争尽早回归社会。
“感谢您们让我送母亲最后一程!请您们放心,我一定服从管教,认真悔罪,彻底改造。”回到监所后,安某连连致谢。
来源:湖北日报 记者林晶、通讯员刘玉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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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孙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