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 全州村干部住房公积金建制试点在来凤县三胡乡启动。从2019年1月起,四类人员可按在乡工作年限分层次缴存住房公积金。
这四类人员包括:在职定补干部、计生专干;在职贫困户公益性岗位;在职劳务派遣人员;在职大学生村官。四类缴费人员自离职之日起,乡政府不再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因个人原因不愿缴纳的,由本人书面承诺放弃缴存权益,报乡政府备案。乡政府不再为其陪缴住房公积金。参缴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以每月定额缴纳的公积金除以24%(单位和个人各12%)的缴存比例反推,反推后由乡政府按年申报核定,年度内工资基数不作调整。四类人员任职不满5年,月缴存200元;任职超过5年不满10年,月缴存300元;任职超过10年不满20年,月缴存400元;任职超过20年,月缴存500元。月缴存金额单位和个人各负担50%。至2018年12月31日在乡、村、站所工作的这四类人员,均可享受此政策。(记者向相辉)
来源:恩施日报
责任编辑:董晶菁
主编:孙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