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恩施报道(融媒体记者 曹毅 陈嘉怡 通讯员 田茂华)1月15日19时22分,恩施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红庙老街往火车站方向新路上一辆皮卡车撞伤一名行人。接到报警后,交警大队民警及120迅速赶往现场处置,经120医护人员现场确认,行人已无生命体征。恩施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友刚,政委徐志刚,恩施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艾英杰第一时间赶往事故现场。
1月15日16时03分,咸丰县局指挥中心接报警称:坪坝营镇老岩孔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车辆撞到路边坎上,两人受伤,一人死亡,请求处理。接到报告后,咸丰县局政委邢宗武、分管副局长辛强、交警大队大队长陈大勇立即赶赴现场。
记者在以上两个案例中发现,两起交通事故接警后,该县市公安局局长(政委)、分管交通管理局领导、交警大队长都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这在以往的事故报道中,似乎很少见,是什么原因呢?
恩施电视台融媒体记者联系到恩施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原来,恩施州公安局于2019年1月14日出台了一项“史上最严”举措,要求把亡人交通事故当命案来处置。
据介绍,出台此措施,是为精细精准、砸穿砸透深刻汲取亡人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水平及能力。其中有多项要求十分细致,可以称为“史上最严”。比如发生亡人道路交通事故,县市公安局局长(政委)、分管交通管理局领导、交警大队长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发生一次死亡2人(含本数)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州公安局分管交通管理副局长、交警支队长和分管事故处理的支队领导及时到达现场。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本数)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州公安局局长率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时到达现场。
此外,事故发生后,警方要从人、车、路、管理等方面开展事故成因分析。包括驾驶人基本信息,是否有“三超一疲劳”行为,是否有酒驾、毒驾违法行为。事故车辆基本情况及近三年交通安全违法记录,近三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现场道路情况,走向、等级,有无交通信号、标志、标线,是否为隐患路段,有无隔离设施,路表情况,天气情况,有无影响行车视线或安全行驶的障碍物,与事故形成有无因果关联等。
行政机关及事业、企业单位车辆肇事的,倒查所在单位日常管理情况;有关职能部门日常监管情况;有无电话家访、入户家访、观看警示教育片等记录;有无签订农村红白喜事、重大活动安全行车承诺书等。重点车辆发生的亡人道路交通事故,严格执行“三彻查一移送”制度。对涉亡人事故驾驶人,有开车接打手机、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陋习行为以及有交通肇事记录的,一律纳入重点驾驶人管理。
通知还要求,公安机关要精细精准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排查,对因道路安全隐患引发事故或加重事故损害后果的,拟出隐患清单及整改建议,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并抄告相关部门;短期内不能整改到位的,属地公安机关要设置警示标志。县市公安机关要按规定向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及时上报亡人交通事故具体分析梳理情况,由州公安局制作《事故档案》,制作警示宣传新闻,典型案例利用公安海报进行宣传,同时依托相关媒体发布,最大限度发挥事故警示教育作用。
▲恩施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副队长谈出台举措的目的
责任编辑:朱晓涵
主编:孙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