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凤坝超限检测站新增电警抓拍货车不按规定进站检测的通告
为依法加大对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的治理力度,进一步规范治超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的规定,恩施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从2019年2月1日起,对违反超限超载的货运车辆不按规定进站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电子抓拍取证。
一、抓拍启用时间:
2019年2月1日0时起。
二、抓拍点位:
318国道(209国道)龙凤坝超限检测站。
三、法律依据:
对违反超限超载的货运车辆不按规定进站的违法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九十条及《湖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恩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1月15日
来源:恩施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责任编辑:董晶菁
主编:孙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