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宣恩县公安交警又公布了一批
“危险驾驶行为”
第一批公布了这些人
快来看看有哪些车主“中招”了吧
01、驾驶时接听、拨打手持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8条第7项规定: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处罚款50元,驾驶证记2分。
02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8条第4项规定: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罚款50元。
03 、驾驶时使用手机查看消息、聊天等
驾驶过程中查看手机、回复消息、双手离开方向盘刷手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2分。
启动车辆前 请系好安全带
驾驶车辆接听、拨打电话、查看回复消息
危及生命又违法
提醒大家 文明交通 安全出行
来源:云上恩施 宣恩通联记者 钱黄茜子 通讯员 赖小雪
责任编辑:郜月飞
主编:孙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