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宣恩一男子酒驾又打架,果断被判刑!

2018-12-24 16:32  

云上恩施报道(记者  谢秋红 通讯员 黄微)朋友聚餐、走亲访友,喝点酒无可厚非.但一定要量力而行,不能酗酒滋事,更不能酒后驾车,然而有些人不但酒后驾车,还动手打人,最后得不偿失……宣恩法院近日就审理了这样一个案件。

案例回顾:2017年3月6日22时许,被告人向某某醉酒后驾驶农用车从宣恩县晓关乡桐子营集镇家中院坝沿通村公路向中村坝村方向行驶,追赶李某。在春树子湾(小地名)追到李某,将李某打伤后,醉倒在公路边。经鉴定,向某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74.4mg/100ml。

经法院审理,被告人向某某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向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宣告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警方提醒: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切勿酒后驾车,让“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树立“文明交通、守法光荣、酒驾违法、醉驾犯罪”的荣辱观。

来源:云上恩施 宣恩台通联

责任编辑:董晶菁

主编:龙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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