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开车不系安全带、接打手持电话”名单曝光又来,签收!(第3期)

2018-12-21 21:17  

第三期

开车不系安全带

接打手持电话

名单曝光

又来了

签收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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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8条第4项规定: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罚款50元。

驾驶时接听、拨打手持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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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8条第7项规定: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处罚款50元,驾驶证记2分。

再次提醒大家

启动车辆前

请您

系好安全带

驾驶车辆时

不要接听、拨打电话

文明交通

安全出行

来源:恩施州公安交管局

责任编辑:董晶菁

主编:龙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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