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纪律“提醒卡” 为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划“警戒线”

2018-12-15 08:06  

自《湖北省纪检监察干部“十五不准”行为规范(试行)》印发以来,恩施州各级纪委监委迅速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十五不准”,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知行合一自觉遵守,领导干部要带头践行,形成对照“十五不准”查摆个人薄弱环节、查找岗位风险点、做好防控措施的行动自觉。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咸丰县纪委监委将“十五不准”印刷成红色“提醒单”,张贴在电梯、公开栏等醒目位置,为纪检监察干部戴上“紧箍咒”,时时提醒纪检监察干部加强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公信力。

“自律卡简便小巧、易于携带,方便我们时时阅读对照、自觉约束自身言行。”近日,巴东县纪委监委为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发放“十五不准”行为规范自律卡,该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干部陈怡认真学习后表示。

“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大家要对照‘十五不准’严格要求自己,真正发挥好‘探照灯’的作用……”恩施市纪委监委召开乡村两级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座谈会,现场为70余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发放“十五不准”规范卡。

“每天都可以看到‘十五不准’行为规范,这让我感觉到监督无处不在,我一定要不忘初心,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卫士。”来凤县纪委监委通过制作文化墙、在办公室显著位置摆放台签、电子屏循环滚动播放等方式,时刻提醒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内外”行为规范,淬炼过硬作风,自觉接受监督。

“‘十五不准’是我们工作的指南,不仅要学,而且要记牢、用活……”建始县纪检监察干部采取读原文、记笔记、写感悟等多种形式,积极进行自学。同时,该县纪委监委还利用办公楼大厅的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十五不准”行为规范,让纪检监察干部随时学、时刻戒。

鹤峰县纪委监委将“十五不准”搬进纪委官方微信“溇水清风”和县纪检监察网站,纪检监察干部能随时随地进行“指尖”上的浏览,确保学时看得到、用时拿得出,以实际行动践行“打铁必须自身硬”。

来源:恩施州纪委监委

http://m-hbjwjw.cjyun.org/p/33429.html

责任编辑:李安雯

主编:龙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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