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单曝光:这些恩施人开车时做这些事 又被罚了

2018-12-14 14:54  

全州“开车不系安全带、接打手持电话”名单曝光已来,请查收!(第2期)

一、驾驶时接听、拨打手持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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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8条第7项规定: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处罚款50元,驾驶证记2分。

二、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三、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鄂Q9BG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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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8条第4项规定: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罚款50元。

启动车辆前

请系好安全带

驾驶车辆接听、拨打电话

危及生命又违法

提醒大家

文明交通

安全出行

2018年第三季度酒驾人员名单公告(第三期)

酒驾处罚标准

酒驾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驾危害

1、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3、视觉障碍

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3%。就会导致视力降低,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8%。,驾驶员的视野就会缩小。至于醉酒的驾驶员,甚至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

4、心理变态

酒精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估计自己,对周围人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

5、疲劳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全国每年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达数万起;造成死亡的事故中50%以上都与酒驾有关,酒后驾车的危害触目惊心,已经成为交通事故第一大“杀手”。

再次提醒大家:喝酒不来车  开车不喝酒

来源:恩施州公安交管局

责任编辑:郜月飞

主编:龙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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