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恩施报道(记者 向园梦)迫于打击拒执犯罪的强大震慑,为免受刑事责任追究,网上追逃“落网”的龙某飞委托亲属主动到法院交纳全部执行款76025元、罚款50000元。12月12日,申请执行人在领取执行款后申请撤回对龙某飞的刑事自诉。
龙某飞与向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巴东法院于2017年11月27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确定由龙某飞偿还向某借款本金70000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龙某飞并未履行义务。
2018年4月11日,向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因无法与龙某飞取得联系,执行人员到龙某飞户籍所在地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等法律文书,因其母张某拒绝代收,且不提供龙某飞的联系方式,法院遂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了上述法律文书,公告期满后,龙某飞既未向法院申报财产,也未履行义务。6月15日,法院将龙某飞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作出罚款50000元的处罚。
经执行调查显示,龙某飞名下有奥迪K33、五菱牌H33车辆各一辆,其银行账户自2018年1月20日至6月21日,累计进账高达69万余元,足以证明其有能力履行义务。
9月1日,向某以龙某飞损害其合法权益为由向巴东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龙某飞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巴东法院刑事立案后对龙某飞作出逮捕决定,并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巴东县公安局将其列为上网追逃人员。12月3日,龙某飞被北京铁路公安局北京公安处北京西站派出所抓获。12月7日,龙某飞被押解回巴东县看守所羁押。
龙某飞的亲属知晓其因涉嫌拒执犯罪在北京“落网”后,主动到法院交纳全部执行款及50000元罚款。自诉人向某在领取全案执行款后申请撤回对龙某飞的刑事自诉,12月12日,巴东法院裁定准许自诉人向某撤回对龙某飞的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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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龙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