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恩施报道(巴东通联记者 阙晋伟) 一、凡因病2018年度在各级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医疗费用还没申请报销的,务必在2018年12月31日前带诊断证明、出院记录、住院费用清单、住院发票、社保卡到参保地乡镇人社中心申请报销(其中在县内医保定点医院住院的患者必须在2018年12月20前在就诊医疗机构申请报销)。
二、凡患有门诊特殊慢性病的还未申报的,凭2014年以来在具有诊治能力的二甲及以上医院的病史资料、社保卡于2018年12月20日前到参保地乡镇人社中心申报。
门诊特殊慢性病:糖尿病(严重并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高血压(极高危)、慢性重型肝炎抗病毒治疗、帕金森氏病、帕金森氏综合征、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恶性肿瘤、慢性肾脏病(CKD3期以上)、肝硬化(失代偿期)、地中海贫血、原发性血小板减少紫癜、心脏病(心功能2级以上)、脑血管意外恢复期(伴明显功能障碍)、肺结核、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硬化症、慢性骨髓炎、脑瘫康复性治疗、重性精神病、重症肌无力。
三、凡农村贫困人口未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而参加职工医保的,本年度因病在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报销比例未达到90%,自负费用超过5000元以上的凭费用结算单、出院记录、社保卡等相关资料于2018年12月31日前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社中心申请民政医疗救助及健康扶贫补充医疗保险费用报销。
四、凡农村贫困人口在县外参保的,本年度因病在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医疗费用经参保地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报销比例未达到90%,自负费用超过5000元以上的凭参保地报销后的费用结算单、出院记录、社保卡等相关资料于2018年12月31日前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社中心申请民政医疗救助及健康扶贫补充医疗保险费用报销。
五、2019年的城乡居民参保缴费集中征缴截止时间2018年12月31日,请还没有缴费参保的居民务必在2018年12月31日前缴费参保。
巴东县医疗保险局
2018年12月13日
责任编辑:郜月飞
主编:龙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