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红脸出汗”成常态 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85人次

2018-12-10 14:11   恩施州纪委监委网站   鹤纪宣

“走马镇九洞村村委会副主任向某,因管理失职,导致茶园面积统计不准确,农办下发肥料出现库存,造成不良影响,被给予诫勉谈话处理。”近日,鹤峰县走马镇一村干部被该县纪委监委“咬耳扯袖”。

这是该县纪委监委坚持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的一个缩影。今年来,该县牢固树立“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多措并举把实践运用好第一种形态贯穿到监督执纪全过程。

架好“助推器”,协助压实主体责任。该县纪委监委协助县委出台系列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开展责任落实情况考评,6个乡镇和县直单位在县纪委全会上述职并接受质询。以不打招呼、不定路线的方式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轮次,7名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党员干部受到责任追究。

常念“紧箍咒”,以案为戒敲响警钟。结合精准扶贫、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带头“上讲台”,上廉政党课,领学、解读《监察法》《条例》等党纪国法。聚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等典型案例,印发通报11期,曝光26起典型案例,点名道姓26人及11个单位。

扎紧制度“笼子”,铆紧长效责任链条。出台谈心谈话、任前廉政“机考”等制度,以贴身关怀和靶向监督打好“预防针”,让日常监督形成常态。坚决实行县委书记与县委班子、县乡各部门“一把手”与班子、分管领导与中层干部、中层干部与直接下属的“四必谈”。前后组织112名新提拔干部任前廉政“机考”,7名干部因考试不合格被约谈。

“‘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是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和厚爱,要坚持从小处抓起、从日常抓起,最大限度保护干部、拯救干部。”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将坚持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确保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共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85人次,占“四种形态”总数60%。

【作者:鹤纪宣  责任编辑:刘丹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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