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杜绝扶贫“问题数据”出新招 五类对象要注意了

2018-12-06 18:03   恩施州纪委监委网站   谭平

“对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扶贫户数据信息采集、录入、整改的,以及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追责……”  

12月2日,《巴东县扶贫数据信息管理问责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下发到该县各乡镇和县直单位,成为巴东县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护航脱贫攻坚的又一“利器”。  

该《办法》的出台,旨在提升该县扶贫数据信息质量,夯实扶贫工作基础,适用于承担扶贫数据信息采集、审核、整改工作任务的所有单位和各级干部。其中,重点对该县扶贫办、各乡镇党委政府、相关部门、村支“两委”和“尖刀班”、信息员等五类对象的数据信息工作职责、问责情形进行了细化和明确。 

据了解,在今后工作中,该县将坚持“权责一致、实事求是、惩教结合、依法依规、分级问责”的原则,按照扶贫数据信息谁采集谁签字谁负责、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谁上报谁签字谁负责、谁整改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对出现的扶贫数据信息工作督办指导、培训、整改不力,未落实扶贫数据信息采集、录入、整改工作,扶贫数据信息质量不高,弄虚作假、失职泄密等行为进行问责,确保该县扶贫数据信息错误率为零、缺失率为零。  

“对发现有问责情形的,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巴东县扶贫数据信息管理办法》等有关纪律规定严肃问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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