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白岩山国营胡家坪林场盗伐案办案经历——新人口述老检察官一线办案

2018-12-05 16:05   来凤县检察院   孙伟

本网讯(通讯员 孙伟)他是一名多年从事一线民行工作的老检察官,他总是穿着一件不新不旧的西装,背着一个不大不小的斜挎包,踩着一辆不快不慢的摩托车。如果每天你来单位够早,你总能看到他的身影,总能看到签到表上他的名字靠前。他是民行部检察官严文华,今年57岁,即将退休,工作的时候依然锱铢必较、一丝不苟。

2017年9月4号我来到检察院民行部,至今工作时间一年有余。从刚来的无所适从,渐渐的也开始进入了工作状态。工作上他是领导,私下里他是长辈。刚来的时候接触的就是公益诉讼,因此对公益诉讼印象也比较深刻。

2018年1月12日,我部接到公诉部门的线索移送函一封,公诉在办理盗伐林木案件时发现公益诉讼线索。接到线索后他与公诉部门联系,调取卷宗材料。刑事卷宗堆起来一大摞,我看他一会儿摘眼镜儿做记录,一会儿戴眼镜儿看卷宗,时刻提醒一下我需要特别关注的地方。经过一整天的时间,把案情理顺了:2013年至2017年8月14日,张某某及其妻子袁某某,雇佣张某某等人多次使用挖掘机、油锯采伐林木,然后锯成原木并将树兜、树枝掩埋或转移。根据林调队的调查报告,确认张某某等人盗伐林木蓄积共计1312.8立方米,损毁林木面积多达58.4亩,毁林现场类别均为国家级公益林。

林场概貌

初入白岩山

为了进一步了解毁林情况,他决定与公诉部门、森林公安一起赶赴现场查。 该林场是来凤境内海拔最高的地方,海拔1300米,距离县城60公里,位置偏远,山路崎岖 。2018年1月17日,早上8点我们从院里出发,到达林场外围的时候已经是10点钟了。我下车一看,不愧是国家级公益林,茫茫林海,根本望不到边际,行车不便,我们步行进入现场。盗伐现场一共有8个点,而且每个现场之间的距离天差地远,前几天下过雨,森林里格外潮湿,在森林公安的带领下,我们跟着察看一个又一个现场,走过一个又一个山头,“翻山越岭”这个词形容绝不为过。

在水雾弥漫的林中穿梭

1点多钟的时候我们才察看完4个现场,大家都有点筋疲力尽。他笑了笑对我说:“累不累啊,坚持的住不?”“没问题,风景不错!”我看他鞋上全是泥,裤脚全是露水,不过精气神都蛮好,依然在那选角度拍摄现场照片。大概一点钟的时候,大家商量说继续看现场,回去再来的话时间也比较久,因为进入深山了,出去也麻烦,干脆看完现场再出去吃饭。实话说,我确实觉得挺累的,我还是挺佩服他的,一把年纪的人了,跟一群年轻人在山里奔波。8个现场全部看完,出山的时候已经是下午3点多钟。

院里的开车师傅早已饥肠辘辘,他们总是开玩笑说最怕和我们民行的一起出现场了。一旦跟我们去现场,可以说是:午饭不准时,回家不确定。有的现场在荒山野岭,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很难保证准点吃饭,准点回家。有一次去看一个矿山、那个地方山狭窄,车上不去,依然只能步行,深切体会到了“看山跑死马”是什么意思,看着不远,走起来半天到不了,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离死别,而是我看着你在我面前,我却到不了你身边。那次也大概是中午1、2点多钟的时候,大家商量着要不然先出去休息吃饭,他说好不容易来了,下次不知道什么时候再来,干脆看完再回去。值得庆幸的时,他比较有先见之明,早餐的时候带了几个馒头,我们也算是能够补充一下体力了,下山回来的时候看到老人家挖红薯,我还厚着脸皮找老人家要了几根红薯。

这回更是历时5个小时,不停的在深山老林中转悠。从林场出来后我们在一个小餐馆风卷残云的吃完饭,大家休息一会儿。他坐在车里很快就睡着了,毕竟他已经57岁了,5小时不间歇的高强度奔波多少有些吃不消,回到城里的时候快9点钟了。

第二天我拖着疲惫脚步到办公室,他已经在写准备材料,要上报恩施州院。键盘声噼里啪啦的,他视力不是很好,打字也很慢,我一进办公室他就给我讲:“千疮百孔的公益林场让人触目惊心,严重的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必须要搞公益诉讼,让他们付出代价。”上报州院后,我们根据州院要求,决定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二上白岩山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涉及到损害赔偿问题,需要请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全州甚至全省都办理得很少,之前咸丰院提起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严科长与咸丰院负责人及时沟通取经,最终决定委托武汉一家鉴定公司对此案损害赔偿进行鉴定。

鉴定机构一起四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王教授带队,因为第二天要去现场作鉴定,他带着资料到王教授酒店就鉴定事宜进行深度沟通。他之前就鉴定的一些问题记录了满满两页信纸,王教授四人针对这些问题都一一解答,敲定第二天鉴定流程。

冻成冰面的湖水

雪后初晴,天气不错。雪也化了,路面也干了。山路蜿蜒崎岖,行车颠簸起伏,行车山脚,放眼望去,苍茫大地,林海雪原。驱车至半山腰,冰雪封路,山路难行。路面结冰,开车比较危险,最终我们选择徒步前行。

雪中勘测

路过湖边,整个湖面都结冰了,踏入森林,积雪能够覆盖小腿。到达现场后,鉴定机构的几位教授开始进行勘测。他时不时的跟几位教授交流,时不时的跟着技术人员测量,每个细节他都全程参与。我们这边的冬天确实挺冷的,何况在天寒地冻的丛林深处。返程的路上,车里空调开到最大,大概一个小时的车程的时候大家才觉得暖和一点。

庭前准备

在此之前,鉴定机构不断的与他联系,他甚至亲自去武汉鉴定机构跟进鉴定情况,经过一个月时间的斟酌,终于是把鉴定结果拿出来了。当我以为可以稍作歇息的时候,他又开始对整个案件开庭时的一些注意事项及问题做准备了。反复查看之前的起诉书、卷宗材料、证据材料、鉴定报告等资料,针对对方可能提出的一些问题做了预案。我记得开庭的时间是星期一,周天晚上我们加班到10点多钟。因为他打字比较慢,晚上眼睛也看不清,就把自己觉得需要注意的都写在笔记本上,我负责打印出来。

厚厚的卷宗

2018年5月14日,我院提起的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来凤县人民法院开庭。引起各方关注,其他县市检察机关代表、来凤县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被告人家属及社会各界群众100余人旁听了此次庭审。

从上午10点半开庭,到下午3点半结束,中途不曾休庭,双方就刑事、民事方面展开唇枪舌剑。通过此次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让更多的机关团体、社会个人了解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以及破坏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于呼吁广大人民保护绿水青山,共创美丽家园都有重大意义。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一审宣判

2018年11月12日,我院收到来凤县人民法院对此案的的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等6人不仅被来凤县法院一审判处刑罚,还被判决在来凤县县级媒体上公开道歉,其中张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并被判赔偿来凤县国有胡家坪林场植被修复费人民币143378.8元,赔偿鉴定费人民币28000元。

一起诉讼案件走下来,经历了半年多的时间终于尘埃落定。可能在基层院的同志们深有体会,一起公益诉讼起诉案件实际操作过程中,涉及问题是多方面的,涉及的人事关系是复杂多样的、时间周期是无法估算的,程序更是需要至下而上、至上而下一步一步的。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经历做这些事情,直到诉讼完毕,才能松口气。

案件结束,我仔细回想了一下此案的经历,毕竟也是我第一次协同办理诉讼案件。整个过程中,从立案、调查、取证、勘察现场、鉴定、材料编写、审查报告、起诉书、汇报工作、开庭资料、开庭等他全程参与,我从旁协助。作为一名即将退休的老检察官,事必躬亲,事必具细,是值得我敬佩的和学习的。

这起国营林场盗伐林木案到这里暂时画上了句号,但办案过程中老检察官身上不屈、不懈、不倦、不怠的平凡光芒却仍让我沉思至今。办理公益诉讼的过程中,翻山越岭是我们的常态,跋山涉水也是一种生活。这应该是所有一线检察官的公益诉讼办案经历吧!

来源:来凤县人民检察院 记者:孙伟

(责任编辑:邓正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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