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勾引好色男子按摩 丈夫乘机盗窃上演“仙人跳” 被判刑!

2018-11-29 10:25  

四男女结伙利用“仙人跳”设计骗局盗窃他人现金

云上恩施报道( 记者 夏咸恩 向炜)11月28日,记者从鹤峰法院获悉,四男女结伙利用“仙人跳”设计骗局盗窃他人现金。鹤峰法院以盗窃罪对四名被告人判处拘役六个月至有期徒刑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2000元至5000元。

被告人万某、田某系男女朋友关系,被告人陈某甲、向某系夫妻关系。2018年5月12日,万某、田某、陈某甲、向某等九人从湖南省龙山县结伴来到鹤峰县城,商定以“仙人跳”实施盗窃,并共同出资在鹤峰县容美镇一中路租住了两间房屋用于盗窃作案。四被告人约定,分组作案,作案所得归各组作案人所有。

2018年5月15日上午,向某将被害人陈某乙诱骗至租住屋,陈某甲趁其不备将被害人陈某乙裤子口袋中的现金1800元盗走。

2018年5月16日上午,万某将被害人汪某诱骗至租住屋,因被害人年过八旬,行动不便,万某便一人在租住屋内趁其不备将被害人汪某裤子口袋中的现金5600元盗走。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万某、田某、陈某、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中万某、田某共同盗窃他人现金5600元,陈某、向某共同盗窃他人现金1800元,四被告人所窃财物价值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四被告分组进行盗窃,在各自小组中构成共同犯罪,且各组二被告人互有分工、协作,均积极实施盗窃作案,都系主犯。但在万某、田某盗窃共同作案中,可认定田某较万某作用相对较小。四被告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系坦白,均可从轻处罚。涉案赃款被公安机关予以追缴,系被动退赃,可对四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万某、田某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对二被告均可酌情从轻处罚。四被告人流窜作案,且选择年纪稍大的被害人作为犯罪对象,以提供色情服务等低俗方式为诱饵盗窃他人财产,可酌情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云上恩施 鹤峰台通联

责任编辑:董晶菁

主编:龙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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