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
根据《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恩施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恩施州政发〔2016〕7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恩施州跨界断面水质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恩施州政办发〔2016〕1号)要求,我局组织对地表水考核断面、跨县(市)界断面水质开展了监测。现将2016年1~8月各地相关断面水质情况通报如下。
一、恩施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情况
2016年1~8月,我州对《恩施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中的17个水质考核断面进行了监测。
总体情况
17个考核断面水质均达标, 水质达标率为100%。具体水质情况见附件1。
从水质类型看,17个考核断面水质均达到Ⅱ类,均为优。
二、2016年8月恩施州地表水跨县(市)界断面水质情况
经恩施州环境监测站监测,2016年8月,13个跨界断面水质均达到考核目标,具体水质情况见附件2。
三、有关工作情况及要求
截止本通报印发之日,仅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人民政府向州人民政府报备了工作方案,请其他县市尽快制定并报备工作方案。各县市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按照《恩施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强化工作措施,抓紧抓实,确保辖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各县市工作进展情况请于每月2日前报州环保局。
附件:
1.2016年1~8月恩施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情况
2.2016年8月恩施州地表水跨县(市)界断面水质情况
恩施州环境保护局
2016年9月12日
来源:恩施州环保局
(责任编辑:阳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