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审计局“四强化”推进审计法治工作

2018-11-23 09:16  

近年来,恩施州审计局主动适应法治建设新常态, 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树立法治思维,坚持法治方式,“四强化”切实打造法治审计机关,服务于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责任。该局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推进审计部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部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分管领导在职责范围内将业务工作与法治工作同部署同考核,综合与法规科牵头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各科、室、局具体负责落实本科室(局)的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要求在审计进点会上或审计过程中向被审计单位宣传审计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审计执法行为。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审计业务会议审定重大审计事项等制度机制,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制定出台了《恩施州审计局法治机关创建实施方案》《恩施州审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试行)》《恩施州审计局审计业务会议工作规则(试行》《恩施州审计局聘请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试行)》,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规范审计执法行为。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参与各类与审计法定职责无关、可能影响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议事协调机构或工作任务。规范政府投资审计监督的程序和内容,回归政府投资审计监督本位,推动政府投资审计转型和全面发展。

三是强化质量建设,提升审计工作成果。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近年来,该局高度重视审计质量建设工作。科学制定审计项目计划,围绕全州产业建设,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扶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确定审计项目计划,做到项目安排精准、审计力量靶向发力。以审计业务会议审定审计工作方案和重要审计项目的审计实施方案为抓手,充分发挥审计方案的指导性、操作性、约束性作用,强化局党组对审计方案的审核把关作用。在开展全州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集中检查的基础上,结合平时审理复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印发《审计项目质量检查通报》《恩施州审计机关加强审计项目质量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审计项目质量管理的通知》,突出问题导向,切实加强审计项目质量建设。实行审计项目“1+3”审计成果制度,即每一个审计项目必须出具一篇高质量的审计报告,一篇工作动态宣传稿件、一篇审计专报和一篇揭示体制机制问题的调研文章,并要求限时完成。

四是强化政务公开,全面推行“阳光审计”。在局机关门户网站开设审计法治专栏,重点宣传“七五”普法的主要内容和全州审计法治工作动态。将审计职责、权限、审计执法程序和依据以权责清单形式在局机关门户网站公开。坚持召开审计进点会,向被审计单位宣传审计的依据、目的、时间安排以及审计组人员组成和审计纪律要求等。在被审计单位办公大楼显要位置张贴审计公告、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设置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坚持开门搞审计,既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也将审计组的执法活动置于被审计单位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全面推行“阳光审计”,挤压以审谋私、权力寻租的土壤和空间。坚持审中廉政巡查、审后廉政回访制度,局党组派出检查组对审计组廉政纪律、审计质量、工作作风、保密纪律的执行情况开展巡查,针对吃、住、行、收、玩、报等关键环节广泛开展走访调查,将被审计单位、审计组入住酒店、就餐食堂、用车单位纳入重点调查范围,揭示审计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将廉政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为审计工作开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来源:州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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