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弄清工程项目实施主体,对相关部门多次政策咨询答复不准确,使4个乡镇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财政投资预算评审进度拖延,导致全县2017年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实施进度缓慢。”2018年10月,建始县财政局李某因在脱贫攻坚中履职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这是该县纪委监委着力整治扶贫领域“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专项行动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该县把解决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摆在突出位置,重点查找扶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评估不严格等突出问题。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纪律作风不严不实、为民情怀缺失的扶贫干部进行严惩,全力解决“不严不实”“推脱虚绕”等问题,并严格按照“三个区分”要求,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准确把握因公失误错误和因私违纪违法的政策界限。
“扶贫领域的作风问题,关系困难群众切身利益和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纪检监察机关将用好问责利器,从严从快查处脱贫攻坚中的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同时,将弄虚作假、不严不实等作风问题造成后果同真抓实干但方法不当的过失区分开来,鼓励扶贫干部放手干,保护扶贫干部干事创业热情。”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已督促整改扶贫领域作风纪律问题33个,问责37人,曝光单位19个,并对14名扶贫干部运用容错机制免予处分,对5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公开澄清正名。
【作者:吴天娇 责任编辑:刘丹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