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届选举有纪律,利川市纪委将严惩这10类人

2018-11-19 17:21   云上恩施  

利川市2018年11月18日至20日,全市583个村(社区)将进行换届选举,为防止违法违纪拉票贿选,黑恶势力操纵选举,利川市纪委将严惩违犯以下十条的人:

1、严禁拉票贿选。对通过走村入户、打电话、发短信、请客吃饭拉票贿选的,对通过送烟送酒、购物卡等方式拉票贿选的,对通过赠送现金、代交费用、发微信红包、提供娱乐消费活动,或许诺选举后给予某种利益等方式贿赂选举人、选举工作人员的,一律取消候选人资格并严肃查处,已经当选的,依照法定程序宣布当选无效,涉嫌违纪违法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2、严禁随意承诺。对候选人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违背上级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和当地工作实际作出换届纪律承诺、竞职承诺的,一律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依照法定程序宣布当选无效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严禁私分滥发。对借换届之机瞒报漏报或擅自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伪造债权债务和毁坏账册,巧立名目突击花钱,滥发奖金、补贴或实物的,一律从严查处、予以追缴,涉嫌违纪违法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4、严禁弄虚作假。对通过使用虚假身份证明、伪造篡改选票、虚报票数或搞虚假委托、临时委托,妨害选举正常进行、影响整体选举结果的,一律宣布选举结果无效,已经当选的,依照法定程序宣布当选无效,涉嫌违纪违法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5、严禁造谣诽谤。对编造、传播、散布干扰换届的言论和消息,或以造谣、诬告、诽谤等手段侮辱、陷害他人的,一律严厉查处,并责令消除影响,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严禁干扰换届。对以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怂恿、胁迫他人不参加选举会议或放弃投票,或利用黑恶势力、宗族宗派宗教势力、境内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操纵换届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坚决予以打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严禁寻衅滋事。对通过损毁选票、毁坏和抢夺票箱、殴打谩骂选举人或工作人员、冲击会场等手段破坏换届选举正常秩序,或煽动、串联他人集体上访、无理闹事的,一律严厉打击,从重从快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8、严禁强行占有。对不按规定移交公章、办公场所、集体财物、村务档案的,一律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9、严禁说情打招呼。对国家公职人员直接或通过他人采取打电话、发短信微信、当面拜访等形式说情、打招呼的,一律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10、严禁玩忽职守。对换届期间消极应付玩忽职守,领导指导不力、把关不严导致换届选举工作无法顺利推进的,对违纪违法行为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严肃问责追责。

来源:云上恩施利川通联 记者 张潋

责任编辑:朱晓涵

主编:龙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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