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又因讨债而非法拘禁他人长达60余小时再次获刑。近日,来凤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田某等4人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已由来凤县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田某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另三名被告人被判拘役2至3个月不等,缓刑6个月。
2018年2月8日晚,被告人田某与其配偶即被告人聂某将田某波从绿水镇新溪沟村的家中带出,在来凤县城一宾馆开了房间,不允许田某波走出宾馆并轮流看守田某波,逼迫田某波还钱。
据了解,2017年5月,被害人田某波在浙江温州打工,因好赌欠下赌债,从被告人田某处借了人民币65000元,到了还款期田某多次找田某波催要欠款,田某波并未归还。
2018年5月7号,办案民警依法将案件起诉至检察机关。5月27号,来凤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田某等四人涉嫌非法拘禁罪向来凤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另查明,被告人田某曾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已于2012年被来凤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13年10月刑满释放。此次犯案,田某又再次获刑。
来源:云上恩施来凤通联 记者:满益帅 杨依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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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龙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