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首例本地审理行政公益诉讼案落槌

2018-11-02 15:51   云上恩施  

10月30日,由巴东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县国土资源局怠于履行监管职责公益诉讼案,在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是行政诉讼法修改后,巴东首例在本地开庭审理的行政公益诉讼案。

2015年9月和今年4月,巴东县官渡口镇两村民分别租赁同村村民土地,发展水产养殖和莲藕种植。今年5月,二人在租赁土地上开挖鱼塘。经认定,二人挖塘农田均为基本农田。5月11日,县人民检察院向县国土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局对两村民擅自改变耕地用途的行为履行监管职责。

后县人民检察院跟踪回访发现,县国土资源局采取相应措施后,违法行为人对开挖基本农田部分覆土,未恢复原种植条件。9月7日,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该案当庭宣判,确认巴东县国土资源局对两位村民的违法行为未全面履行监管职责违法,责令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对两村民占用基本农田开挖鱼塘的违法行为继续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来源:云上恩施巴东台通联 记者:谭伟林  通讯员赵九洲

责任编辑:朱晓涵

主编:龙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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