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美评选”主题曲征集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扎实推进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和精神扶贫工作,现向社会征集本次大赛的主题歌曲,征集相关事项如下:
一、活动背景
近年来,鹤峰县广泛开展“四个最美”创评活动,有效推进深化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力度,净化全县社会发展环境。文艺宣传队结合“最美”评选广泛开展文艺活动,提升人民的精神区位,打造人民的精神高地。鹤峰县以“最美评选”为抓手的精神文明建设取得可喜的成绩, “最美”群体群星闪耀。本次活动旨在提升“最美评选”的感染力、传播力、影响力,生动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全县人民崇德向善、争做好人。
二、主办单位
鹤峰县文体新广局三、活动时间
2018年11月1日一11月30日四、作品要求
参加征集活动的音乐作品,需为参赛者的原创作品,不得对他人已有作品构成侵权,要符合鹤峰县“最美评选”的主题概念。
具体要求如下:
歌曲内容积极向上,旋律优美大气,曲风时尚昂扬,形式不拘一格,展示大美人生,充满正能量;歌曲格式为ape, flac、wav.mp3,声道为立体双声道,频率为44100Hz,比特率为16Bits,码率为1411kbps及以上。
五、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采用线上提交报名信息及参赛作品的形式,以文件压缩包(统一命名为“姓名+单位”的格式)的方法发送到报名邮箱.
六、评选流程
1.12月1日一12月4日:参赛者提交原创作品,主办单位根据作品征集要求进行初审;
2.12月5日-12月7日:主办单位邀请知名词曲作者、专家学者、主流媒体等进行终审;
3.12月8日-12月12日:公布获奖结果,在官方网站、微博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七、奖励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在奖项设置方面说明如下:1.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2.二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3.三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八、征集须知
1.作品一经采用,著作权归主办单位独家享有,作者享有署
名权以及用于学术交流、个人履历等非商业行为的权利;
2.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3.无论获奖与否,作品不予退还。九、版权说明
1.作者承诺参赛作品的原创性,如发生版权争议或侵权行为,责任由作者本人自负;
2.主办单位有权永久对入选作品和入围作品进行复制、出版(含电子出版)、展出、用于商业宣传和推广、制作衍生品等;作者未经主办单位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创作的入选作品或入围作品用于除学术交流、个人履历介绍之外的其它目的;
3.对创意优秀而未能体现鹤峰“最美评选”主题内涵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要求原创作者或自行组织专业设计人员和机构。对作品进行修改或重新制作,由此产生的作品的版权归属于主办单位所有。
十、联系方式
1.联系人:田媛媛
2.联系电话: 0718-5282235 3.报名邮箱:582177548@qq.com
来源:云上恩施 鹤峰台通联 刘丽华
责任编辑:董晶菁
主编:龙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