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得到我的举报件就给我打了电话,办理到哪个环节也随时和我沟通,这下办完了还问我满不满意,查得清清楚楚,我满意得很。”10月27日,在鹤峰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里,走马镇红罗沟村一村民在信访反馈单上高兴地签下了“满意”二字。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推动信访举报受理、分流、办理和反馈的全程“闭环”管理,陆续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上级交办信访举报件办理工作的通知》《鹤峰县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件办理质量效率评定办法》等制度,有效压实信访举报件办理责任,提高办理质效和群众满意度。
据悉,该县纪委监委对受理的信访举报件,分类建立台账,实行专人录入、专人管理,按照“当天受理当天打单、三天内领导签批完毕、一周内分流到承办单位”的原则,层层审批、及时分流,并在台账内建立“红黄”预警系统,按照“一般信访件一个月内办结,疑难信访件三个月内办结”的标准,实时监测、催办。
同时,该县明确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反馈办法,信访室采取电话询问、入户走访等方式,了解反馈情况,征求举报人的意见和建议。
“对于问题审核不清楚、材料不完备、监督处理不到位、合理个人诉求不解决的都不能结案。”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表示,对举报事实未查清、实名举报件没有反馈的信访件必须一律退回。
截至目前,该县到期应办结信访件139件已全部办结,按期办结率达100%,重复信访举报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5.2%。
【作者:鹤纪宣 责任编辑:刘丹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