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恩施报道 10月28日,记者从巴东县财政局了解到,全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标部分已补发到位,涉及78582人次,共计1586万元。
据人社部、财政部《关于2018年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通知》和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从2018年1月1日起调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3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8元,湖北省提高5元。
此次调整时间和范围包括,2018年1月1日前到龄符合领取待遇的人员从1月1日起执行;1月1日后到龄符合领取待遇的人员,从到龄后次月执行。2018年1月1日后去世的待遇领取人员,其增加的基础养老金发放到去世当月,丧葬补助金按照提标后的基础养老金标准计发。
为了落实这项民生政策,巴东县财政局积极筹集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并通过国库直达个人账户。往后每年将在原有保障资金基础上再增加近300万元的财政资金投入,保障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效运行。
此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再次提高,体现了各级政府对城乡居民的关怀,进一步保障了居民基础生活水平,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来源:云上恩施 巴东台记者高炜 通讯员李健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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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龙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