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州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拆围透绿”和对社会开放公共厕所、停车场工作的通知

2018-10-24 16:14  

恩施市“六城”同创指挥部

恩施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推进州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拆围透绿”和对社会开放公共厕所、停车场工作的

通知

各相关单位:

9月11日,州市联合召开了州城建设管理推进会,会议要求,大力开展“拆围透绿”行动,坚决拆除州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临街和相互之间的实体围墙,取消围墙内的特权,释放围墙内的春色,实现对外开放、院落互通,增加公共停车位和城市公共绿化面积,见绿透绿献绿,让市民共享绿色成果。要求今年年底前,全州除涉密单位、学校(含幼儿园)外的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都要免费对外开放单位厕所和停车位,都要坚决拆除围墙,拒不执行的取消单位一个月文明奖。

为深入贯彻州城建设管理推进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州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带动力和辐射作用,确保推进会精神落小、落细、落实、落地,经恩施市“六城”同创指挥部、恩施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就州城建设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所有州市直除涉密单位、学校(含幼儿园)外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即日起都要免费对社会开放单位公共厕所和停车位。

2、拆除单位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公共场所之间、单位与亲水走廊之间、单位与临街道路之间的实体围墙和通透式栏杆。对拆除后需隔离的区域,采用绿篱隔离。各单位“拆围透绿”工作由街道办事处按辖区统一指挥,州直单位围墙由市城管执法局统一拆除,院落由权属单位自主规划,自行绿化,自我管理;市直单位由市城管执法局统一规划,统拆统建,绿化美化。此项工作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

3、结果运用。工作中发现两类情况将启动问责程序:一是市民投诉不开放,经核查属实;二是经相关部门明察暗访发现应开放未开放。以上发现1次,对相关责任人约谈提醒;累计2次,对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点名道姓通报批评;累积3次及以上,取消该单位一个月文明奖。无正当理由,拒绝执行拆除围墙工作的单位,取消该单位一个月文明奖。

4、部门受理。市“六城”同创办公室负责组织对相关单位工作完成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受理群众投诉,并将调查核实后拟需扣减一个月单位文明奖的市直单位名单提交市文明委统一研究。将州直单位考核结果报送州“六城”同创办公室转州文明委研究。州、市文明委分别按层级对相关单位依规作出处理。

恩施市“六城”同创指挥部

恩施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8年10月16日

责任编辑:朱晓涵

主编:龙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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