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公安局连夜派专班
现场督处民警酒驾案件
2018年10月19日19时47分,恩施州利川市滨江北路清江半岛C1栋门前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一死一伤。利川市公安局接警后迅速安排警力前往处警,胡某当场死亡,其妻李某受伤送至医院治疗,无生命危险。
经查,事故车辆鄂Q2HB88,机动车所有人及驾驶人向朝斗,系利川市公安局东城派出所副所长,经酒精检测确认为酒驾;事发时,车上仅向朝斗一人,无同车人员。利川市公安局已依法对向朝斗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办理之中。
接报后,恩施州公安局迅速派出由州局领导带队的工作专班,连夜赶赴利川现场督处;坚持“一案双查”,在严肃查处涉事人员的同时,严格倒查利川市局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落实民辅警教育管理措施的情况。
恩施州公安局就警员肇事向受害者及家属真诚致歉,并请全社会监督:全州公安机关将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队伍教育管理,严格约束民辅警的执法执勤行为和社会生活行为;同时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民辅警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一经查实,不论涉及何人,均将严肃处理、严惩不贷!
监督电话:12389(恩施州公安局督察支队)
07188488110(恩施州公安局指挥中心)
来源:恩施州公安局
责任编辑:董晶菁
主编:龙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