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党纪国法进校园 以文化人扬清风

2018-10-17 08:44  

“《监察法》第三章监察规定,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都属于监察对象……”10月10日,鹤峰县铁炉白族乡中心小学组织全体党员教师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监察法》。

这是该县党纪党规和《监察法》走进学校助力打造“清风校园”的一个缩影。自“十进十建”活动开展以来,该县纪委监委把教育系统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宣教大格局,组织县教育局第一时间制定全县教育系统党规党纪及《监察法》学习宣传方案,重点围绕进党组、进机关和进学校开展活动。

为推进“十进十建”活动全覆盖,使廉政清风吹遍校园,除教育局中心组、党总支及各校党支部率先紧抓学习外,全县各级各类44所学校纷纷通过文艺晚会、廉洁主题校园文化墙、纪法宣传展板及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大力弘扬学廉倡廉浓厚氛围,聚力打造“清风校园”。

与此同时,该县纪委监委把纪检监察宣传教育与校园文化建设、课堂教学活动、学生素质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相结合,通过组织学生开展写身边廉洁小故事、绘廉洁书画、开主题班会等方式,将廉洁教育从娃娃抓起,营造了浓厚的廉洁文化氛围。

“‘十进十建’活动进学校,把廉政教育与校园文化相结合,打造廉洁教育文化,促进教育工作者真正做到以学生为中心。”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要求,全体教育工作者要时刻心存戒尺,加快推进廉政教育进班级、入人心,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来源:云上恩施鹤峰台通联 刘丽华 通讯员 鹤纪宣

责任编辑:朱晓涵

主编:龙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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