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第三届签约作家活动公告
为推进我州文学事业发展,整合文学资源,彰显文学力量,形成恩施文学品牌,根据《恩施州签约作家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州文联决定,开展恩施州第三届签约作家活动,现将方案公告如下:
一、签约内容及范围
(一)作品内容以反映恩施的现实题材为主,兼顾历史题材和其他题材。
(二)要求题材独特,手法新颖,结构创新,具有一定的文学冲击力。
(三)体裁以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集、散文集、诗歌集、文学评论集、儿童文学作品集等为主。
二、签约条件及要求
(一)凡户籍在恩施、具有一定创作实力的作家及文学爱好者都可参加投标,不受年龄、性别等情况限制。
(二)作品必须是原创,小说集不少于20万字,散文集、文学评论集、儿童文学集不少于15万字;诗集不少于4000行。
(三)中国作协,省作协中标项目不再申报州签约作家项目。
(四)报名时作者先申报较为详细的创作大纲或作品部分。
(五)由州文联组织州内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确定20部作品入围,报州委宣传部审批后,在《恩施日报》、恩施电视台进行公示。根据公示情况,由州文联与作者签定意向性入围合同。
(六)本届签约创作期为10个月。签约作者在创作期截止前,必须提交完整作品。如未按期提供完整作品,视作自动弃权。
(七)作品创作完成后,州文联将聘请省以上专家对这20部作品进行评审,最终磷选10部作品,以《恩施州作家文丛》(第二辑)方式公开出版发行。
(八)申报时间自2018年10月15日起至2018年11月15日止。
(九)每位申报者限报一个项目。
(十)县市文联在申报时须县市委宣传部签署意见。
三、申报程序
参加签约的作者认真填写《恩施州作协第三届签约作家申报表》,并提交较为详细的创作大纲或作品部分。(以上申报表及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及纸质材料,申报联系人:董祖斌18971895128 QQ653735775)。
恩施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8年10月15日
责任编辑:朱晓涵
主编:龙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