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县‘大数据’监管平台项目的主体框架建设已完成,正在整理、录入数据……”近日,宣恩县纪委监委“大数据”监管平台建设专班人员向相关负责人汇报工作进度。
自“大数据”监管平台工作启动以来,该县采取县委统一领导、县政府统筹协调、县纪委监委具体推进、全县各主管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制定了全县“大数据”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拨付专项资金85万元、核定3个公益性岗位用于平台建设。
与此同时,为强化信息数据采集,该县召开数据采集专题会议,做好指导培训,坚持信息数据应采尽采,各单位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业务人员具体负责。全面整合和利用好各单位已有信息平台,通过批量导出、人工录入等方式,推进各类平台和数据在“大数据”监管平台上的有机融合。
“要保持与全州纪检监察信息化科技化建设同步推进,确保我县纪检监察工作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该县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力度、提速度、赶进度,力争“大数据”监管平台建设项目早完工,并尽快投入使用,为纪检监察工作“增智能”“长翅膀”。
截至目前,该县已完成23个单位、90个项目的信息数据采集工作,共计229.8万余条信息数据。
【作者:宣纪宣 责任编辑:刘丹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