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条例》和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新要求,按照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州委第三巡察组将于2016年9月14日至2016年10月21日,对州公安局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将以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突出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开展巡察工作,主要受理反映州公安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州委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组在州公安局巡察期间,具体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意见箱和接访地点如下:
意见箱设置位置:
1.恩施市施州大道28号(州公安局)
2.恩施市施州大道312号(州戒毒所、武装押运公司)3.恩施市舞阳坝办事处核桃坝村(州公安交管局)
巡察组公开电话: 15172821003
巡察组电子邮箱:eszwxc03@163.com
巡察组接访地点: 怡和国际大酒店302
州委第三巡察组
2016年9月9日
(责任编辑 郜月飞)